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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澳门十大赌博案件排名“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五四青年标兵”、“十佳团支书”的通知

2015-04-14 22:50:25  点击:[]

各支部、各部门:

过去的一年,我司团委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团组织“引领青年、凝聚青年、教育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司各级团组织建设,激励我司团委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激发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院团委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开展2014-2015学年澳门十大赌博案件排名评比表彰“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五四青年标兵”、“十佳团支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切实评选出在团组织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评比项目

“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五四青年标兵”、“十佳团支书”。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参评对象:11级、12级、13级、14级各个团支部

评比要求:

1.班级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切实履行团支部职责,遵循民主程序按期换届,坚持“三会一课”、“推优入党”制度,积极参加学院团委及本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团支部团干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严于律己,团结协作,熟悉团的工作,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3.团支部成员政治上积极上进,团结勤奋、勇于实践,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4.团支部成员学习风气浓郁,学习态度端正,不及格率不超过10%,在学术实践、文体、科技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5.班级团支部形成自身文化氛围,体现支部特点。工作有创新,本学年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二)申报项目: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参评对象:11级、12级、13级、14级各个团支部

评比要求:

1.主题团日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具有鲜明的示范性和代表性;

2.主题团日方案设计严密周到;形式新颖、富有创新;体现支部特色;

3.活动形式丰富,设计独特,创新性强,不拘泥于原有的形式,注重推陈出新。

4.注重活动后期的宣传、总结、资料留存以及通过活动的开展对团支部的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5.活动能够通过主题团日活动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申报项目:五四青年标兵

参评对象:全院共青团员

评比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代表“五四”运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精神风貌;

2.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三条及以上者(已被评为“五四青年标兵”者不参与)

(1)被评为校级“三好员工标兵”或“优秀员工干部标兵”;

(2)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

(3)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担任员工组织的主要员工干部,在员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4)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等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者在其他科技创新活动方面取得国家荣誉的同学;

(5)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同学;

(6)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带领所在员工社团受省级以上表彰或被评为校“十佳社团”或者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同学;

(7)在国内外重大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或学校赢得声誉,荣获一等(含)以上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或特等(含)以上体育奖学金的个人;

(8)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个人突出事迹;自强不息、能够体现出新时代青年员工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长期主动提供无私帮助、在员工中获得高度赞誉的个人;

(9)在其他省级以上(含)评比、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或者获得省级以上(含)表彰者。

(四)申报项目:十佳团支书

参评对象:11级、12级、13级、14级各个团支部书记

评比要求:

1.团支部书记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学年(14级团支部书记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学期);

2.本学年获得“优秀团干”荣誉,有省级以上荣誉者(含)优先考虑;

3.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带领团支部取得突出的成绩,得到师生的认可;

4.有强烈的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乐于服务学校,服务班级,服务同学;

5.学习态度端正,获校级二等(含)以上奖学金(14级团支部书记上学期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在班级前20%)。

四、申报方式

(一)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1.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以学院推荐、资料审查和考试审核的方式结合进行评选。

(1)学院推荐:由学院团委根据评选条件,依照我司班级基层团支部数量的20%推荐团支部参与评选,其中红旗团支部10%,优秀团支部10%,填写红旗团支部申报表或优秀团支部申报表(参见附件2或附件3);

(2)资料审查:申报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支部的基层团支部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格式参见附件4)

(3)考试审核:由校团委组织部组织理论笔试,考试内容涉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共青团工作实务和时事政治,参与评选的基层团支部团支书或组织委员参加考试。(参见附件5)

2.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审批,并对获奖团支部名单予以公示。

(二)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1.学院团委依据评选标准在我司范围内组织评选活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依据学院团支部数的10%进行推荐。申报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的团支部需附主题团日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或影像材料等。(格式参加附件6)

2.由校团委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及《共青团团支部工作记录册》记录情况进行评比产生获奖单位。

(三)五四青年标兵

1.分为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

(1)学院推荐:按照各学院具有团籍的青年员工数量确定推荐人数:2000及以上推荐3人;1000—2000推荐2人;1000及以下推荐1人。我司推荐1人。

(2)个人自荐:符合评选条件即可自行申报,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推荐人数。我司自荐名额为1人。

(3)申报个人须填写“五四青年标兵”申请表。(参加附件7)

2.校团委通过筛选确定候选同学名单,并通过各种渠道征求同学意见;

3.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并对获奖同学名单予以公示。

(四)十佳团支部书记

1.学院团委根据评选条件依照基层团支部数量10%,推荐团支书参与评选,须填写申报表。我司推荐1人。(参见附件8)

2.由校团委组织部组织理论笔试,考试内容涉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共青团工作实务和时事政治,申报个人需参加考试。

3.校团委将确定候选同学名单,并通过各种渠道征求同学意见。

4.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并对获奖同学名单予以公示。

五、时间节点

1.申报参加“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十佳团支书”的支部书记于4月10日参加理论考试。

2.学院在4月20日之前组织开展申报评选,相关表格请到校团委官方网站下载,将评选材料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办公室(行政办公楼西配31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xiaotuanwei1415@163.com,由校团委审核筛选。

3.申报“五四青年标兵”和“十佳团支书”填写申请表的基础上,请另附具体申报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字,反映申报个人于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与成绩,并与申报表一同于4月18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iaotuanwei1415@163.com

六、相关要求

1.各支部、部门须严格按照本评选办法的具体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正面激励作用,认真做好推报工作。

2.各支部、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对推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全面考核,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广泛征求团员青年的意见,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经公示无异议最后确定名单上报。申报奖项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校团委举办的理论笔试考试不及格的,取消评比资格。

3.各支部、部门请按照时间节点和材料格式要求开展工作,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不符合统一格式要求的,不予受理评比,申报材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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